虐畜難查 3年200宗僅拘78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4/03 08:10

最後更新: 2017/04/03 10:27

分享:

分享:

近年不時有人揭發虐待動物案件,過去3年警方接報逾200宗,僅78人被捕;警方指動物沒八達通也沒朋友,部分甚至連受傷動物也找不到,追查甚難,要靠閉路電視及獸醫意見等。

去年警方成功透過閉路電視舉證,將一名虐貓男子定罪並被判囚1年。警方已在全港13個警區,設派特定調查隊處理虐待動物案件,至於會否考慮設動物警察,警方稱要留待市民決定。

警方去年共接獲69宗虐待動物案件、28人被捕,其中9人被起訴,分別判罰款、社會服務令、守行為、以及監禁4星期至1年;前年則有58宗案件、拘捕17人,按年上升近2成及6成半。警方支援科警司(策劃行動)黃德長表示,警方自2011年起設立動物守護計劃後,近年接報數字都無大幅上升,但承認有關案件破案率不高。動物與人不同,無八達通、無朋友、無出入境紀錄,亦不懂說話,部分案件甚至連受傷的貓或狗也找不到,追查有困難,跟進動物被虐待過程及所遭受痛苦時,要靠閉路電視及獸醫專業意見。

去年5月,一名單車舖店主報案,發現後巷有很多貓毛、雜物混亂,懷疑有人虐待貓隻,警方翻查他提供的後巷閉路電視片段,發現凌晨近3時有一名男子用繩將貓尾綁起,再用一個盒載着牠,像皮球般不斷向上拋到舖頭簷篷,歷時長達2小時,直至小貓掙扎負傷逃脫為止,大埔警區刑事偵緝隊接手調查。

大埔警區總督察(刑事)鄭則恒表示,雖然案件無人證、無物證,亦找不到貓隻,但警員花逾10小時翻看附近屋邨的閉路電視,終鎖定疑犯,並於案發兩日後在其樓下守候,成功將他拘捕他最終被控以殘害虐待動物罪,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囚12個月。

另一宗案件涉及村屋狗主逾10天沒有餵飼狗隻、以及替其醫治皮膚病,最終死亡,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,000元。

對於外界一直希望設立動物警察,黃德長形容,警方已全天候處理舉報,在油尖、旺角、屯門、元朗、九龍城、灣仔及中區等13個警區,設派特定調查隊處理殘酷對待動物案件,由軍裝人員到場蒐證,動物有否遭受不必要痛苦,如有需要,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亦會派員到場協助辨別有否虐待動物;他歡迎再增加警員,但是否需成立動物警察留待市民決定。

【其他熱話】IQ高EQ低人際關係差 資優兒童非常特徵 

【其他熱話】80後移居大阪創業實錄:工作辛苦但我快樂

撰文 : 吳婉茵 經濟日報記者